裝talkbox之後, 做了facebook connect, 不到2分鐘, 已有人主動留言hi我, 但非常明顯, 對方點錯相(某本地知名mobile developer), 誤以為我是另一位女性友人。 X:「Hello~ Hello~」 我:「呢個App真係好用喎。」 X:「噫,點解變咗男人聲既?」 我:「其實我係個男仔!」(我知我係好無聊,唔好意思。) X:「唉吔,唔好意思,搞錯咗。」 我:「唔緊要~」 但無論如何, talkbox讓我跟一群disconnect的朋友, 又有機會再溝通起來。 用起來, 感覺像對講機, 但對話可以重覆再聽。 說它像voice mail, 又沒有要先打個電話的麻煩。 第二個收到既留言係sidekick, 佢用talkbox嚟問我去唔去某個活動, 仲叫我錄啲細路既聲比佢聽, 真係無諗過, 原來talkbox仲可以咁玩! 只是, 不知大家同意否, 無可否認, 互聯網令溝通變得「廉價」。 關於Whatsapp 另外想說一點Whatsapp, 記得約大半年前, 我初次使用Whatsapp時, 朋友清單上沒有幾人, 非常無癮。 用幾次後, 忍不住uninstall了。 昨近再下載, 幾乎所有朋友都裝了, 我反而變得落伍了。 Time flies. Continue reading 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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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媒體評論
工廠關閉 CD玩完
繼 Walkman之後,又傳出 Sony即將關閉新澤西州的 CD工廠。據報,當工廠關閉時,將有 300名員工被 Sony炒掉。公司發言人指,當下的經濟環境,關閉工廠是一般節省成本的手段。事實上,自音樂行業被 iTunes攻陷後,唇亡齒寒,全球有關唱片的產品或生意,包括唱片零售店或唱片,都不難想像這天的到臨。 有市場研究機構指,去年美國音樂銷售整體下跌 2.4%,唱片收入更慘不忍睹,新推出的唱片銷售下跌 16%,而電子音樂收入卻上升 1%達 11.7億美元。 記得 08年,正值本地網絡商開始推出包月的上網聽歌服務,那時爭議甚大,在美國甚至有消費者認為那是美其名的「音樂稅」,群起而攻之。當時我認為那是音樂行業對 iTunes的絕地反擊,再講,一個好歌手的價值是其歌喉,而不是預錄的歌曲。換言之,歌手只要受歡迎,即使唱片收入跌,卻可在即場表演活動賺回來。因此,我看不到音樂人反對電子音樂的理由,因為既得收入(利益)只會逐步從唱片公司手裏轉移到音樂人身上。 轉變其實並不止於音樂行業,因為這是一個全球性的範式轉移,所有跟「內容」和「資訊」有關的行業都要被牽扯進去,除音樂業之外,還有電影業、電視業、報業、出版業及遊戲業等等,互聯網的興起及 CD等載體的衰亡,只是市場對這些行業發出的警號。 而這場財富再均分的戲碼,最精采的,莫過於由較年輕的、充滿動力的互聯網公司,飾演挑戰者的身份,不斷侵蝕媒體巨頭和大企業的財富和影響力,在一些市場慣於被既得利益者壟斷、個人自由得不到保障的地方,通常都有一群網民拍掌叫好,吶喊助威。 音樂業已被攻陷。餘下的幾個行業,我個人認為電影和電視最危險,因為他們的產品,先天已非常適合數碼化傳播,換句話說,電影和電視跟 iPad、 iPhone、 Xbox、 Google TV這些由互聯網公司推出的產品,簡直是天生一對。遊戲業也是一樣。幸而,由電視業者組成的聯盟,至少有一個叫 Hulu的產品可以跟 YouTube抗衡。 至於出版業和報業,我認為越難數碼化的產品,就越有對抗的本錢,基於這個考慮,我會較為看好出版業,期待出版業者對Amazon作出絕地反擊的戲碼。 《2011年1月15日刊於蘋果日報》 Continue reading »
社交媒體的兩文三語
問一位做社交媒體行銷的朋友Y:「你對香港人用 Facebook有乜意見?」他說香港已過半人口使用Facebook,即逾400萬人。400萬人算多嗎?根據官方資料,Facebook活躍用戶超過5億,香港佔0.8%,若以全球有60億人計,這比例又的確頗高。 在不少人心裡,香港快要變成一個「創業不如打工,打工不如炒樓」的地方,朋友Y卻不忘創業,雖然還是打工仔一名,但在某程度上,互聯網的便利,尤其是Facebook的興起,令像他這批自詡反應快兼有技術底子的年輕人,覺得尚有放手一搏的條件。 朋友Y現職互聯網廣告公司,負責是捕足網上新趨勢及開發新的行銷模式原型。在另一方面,他又要替客戶管理和維護社交媒體平台,例如更新客戶的Facebook專頁和微博帳號的內容,務求吸引更多用戶「關注」。需知道,不同的網上社群,各有獨特的文化和語言,像Facebook的用戶群是港人,反而微博的卻是內地同胞,因而朋友Y既要緊貼香港網上潮流,又要對內地的網絡術語如「杯具、圍脖、曬敗」等瞭若指掌,還要再加上要有基本的電腦語言能力,才足以駕馭開發新模式的工作。 據我理解,似這種懂得「互聯網兩文三語」的人材,其實一點也不易找。反而內地聘請一個專玩微博的人,只需本身微博粉絲人數過萬,就能馬上開工,不用審查學歷,月薪也有6千,雖已較大學畢業生好,卻連香港建議的33蚊最低工資都不如,萬一僱主若外判工作給這些過江龍,不知會否影響這新興行業的發展呢? 《2010年9月18日刊於蘋果日報》 Continue reading »
今晚要睇林欣彤
果然是林欣彤! 也許Facebook在香港的影響力已超越YouTube,第一次看林欣彤唱這首A.I.N.Y,也是在Facebook。 瀏覽次數達955,060的影片「[HD] 林欣彤 – A.I.N.Y @ 5-9-2010 超級巨聲2」,在9月5日那天,林欣彤唱A.I.N.Y這條影片被嵌入於Facebook、得到YouTube推薦、被uwants推介,僅3天已接近80萬瀏覽次數。上載用戶是slw903b,其帳戶只得1條影片。 Continue reading »
Apple TV啟示:搞電視易攻難守
Steve Jobs出兵Apple TV,大戰一觸即發! 隨便算算,這場新一代電視大戰,參戰者的人數己經不少。除了全球的Telco 和Cable營運商,再加上Apple、Google、Sony、Amazon、Netflix、Hulu及其他數不盡的業者,個個自稱新一代電視供應 商,還沒有計傳統的電視台。 由此可見,數碼電視市場,表面上是塊肥肉,實質乃四戰之地,一馬平川,易攻難守。何謂易攻?隨著住宅光纖寬頻 的普及,電視內容想要入屋,已不似昔日只得大氣電波一條官方通道。家家戶戶基本上都有電腦,Hulu就是取道電腦屏幕攻陷美國的家庭;另外,各式各樣的機 頂盒的出現,Apple TV、Google TV、PS,另辟出一條入屋蹊徑,讓內容能夠直達電視機,挑戰傳統電視台。 何謂難守?雖說 國際大局朝數碼電視發展,若看香港的例子,卻差不多所有做電視的,都因為投資大,賺錢少,回報慢,似乎都營運得甚艱難,除了一個TVB。再說,人類還是那 60億個,平白多了電視供應商,爭雄鬥狠是必然的發展。電視服務異於搜尋,也不同於內容,前者有技術的先天優勢,後者歷經幾代發展,人脈關係根深柢固。或 許這樣,也只有本身擁有其他基業的大集團,才有足夠的實力逐鹿。長遠而言,相信最有好處的,還是有能力做高質素電視內容的人。 《2010年9月11日刊於蘋果日報》 – 在 facebook 和 twitter 上找我。 Continue reading »
新浪微博賺人仔
新浪微博年初推出,感到它將形成「新浪潮」,但我仍決定不用,開了賬號便算。為甚麼?因為我沒有時間跟龐大的編輯團隊鬥智鬥力,雖然我明白有些人會把這看成樂趣,玩得不亦樂乎。 最近,我跟不久前到新浪香港上任總經理的舊同事吃飯,席間自然聊到微博這火紅火綠的產品。原來,在這個被博客Sidekick譽為「華文網絡界名利場」的平台,已有為數不少的非藝人用戶,每天在那140字的限制內使出混身解數,賺取一桶又一桶的人民幣。 以商場為例,海港城的Facebook專頁才5萬多用戶,但後起的新浪微博卻有逾11萬用戶,這跟內地網民不能上Facebook,自然有直接關係。雖說用戶數量不代表一切,但網上行銷是講求實質作用的平台,若人數太少,任憑你推廣甚麼都不靈。本地大商場之所以率先用微博,是因為收入的重心逐漸移向內地。記得某次飯局,本地某大商場管理層說,全靠自由行強撐着,他們的營業額才不至於在金融海嘯中見紅。因此,商場的微博帳號不時會出現優惠、活動特推廣資訊。此外,娛樂公關公司據聞也在微博中得到不錯的回報。 不過,有行內朋友告之,本地現階段仍以Facebook行銷為主,使用微博的行銷,仍不是主流。隨着新浪微博的興旺,也出現了一種「微博職業寫手」,專長是在140字內動之以情引人轉發,職責替客戶更新微博,或就個別事件撰寫訊息,其人多為內地網絡寫手或公關。 《2010年9月4日刊於蘋果日報》 Continue reading »
Google不中立變邪惡?
成龍撐菲警,自然是千夫所指,說出這種不經大腦的話,除了冷血,更是愚蠢。但意想不到,就連Google,也犯下類似的錯誤。 在本月初,Google和Verizon兩家公司聯合提出「網絡中立性」建議,若內容供應商願意付出較高費用,Verizon便會優先傳輸其內容予使用者。雖說建議只限於例如3G、3.5G或WiMAX等流動網絡,亦足夠Google千夫所指,甚至有團體到總部門外示威抗議。 什麼是「網絡中立性」?且讓我打個比喻,網絡就如一條隧道,非繁忙時段暢通無阻,自是相安無事,但到了繁忙時段,車水馬龍擠得水洩不通之時,所謂保持中立性,則不管行走的是重型貨車、巴士、私家車還是綿羊仔,通通一律排隊先到先走;若放棄中立原則,則代表有需要車量可以付出更多隧道費走快道優先通過。同樣道理,世上網絡不外乎一條條光纖電纜或微波頻譜,每逢繁忙時段,都有爆煲的可能。多年以來,中立原則一直是個爭論不休的議題。 美國網民的仇富情緒不下於香港,聽見奉為偶像的Google竟然提出這種讓電訊商賺錢的「邪惡」建議,當然觸動神經。Google的理由是流動寬頻市場競爭激烈,加上頻寬不足,為確保服務質素,實際上有管理使用者優先次序的需要。 依我看,Google禍從口出,平白受盡全國唾罵,背後肯定是吼準手機搜尋廣告和YouTube廣告兩個金鑛。聖人云:受國之垢,是謂社稷主,自古以來,雄主霸主誰不曾受唾罵,Google就暫且忍著吧。 《2010年8月28日刊於蘋果日報》 Continue reading »
【世說新經】 Foursquare 禍兮福所倚
近期最熱門的科技新聞,要數Facebook(下稱FB)強勢推出地區社群功能FB Place。消息一出,全球媒體便急不及待地代表Foursquare發訃聞,「Facebook偷去Foursquare的位置皇冠」之類的新聞標題湧現。 我不認為這對於Foursquare有什麼大不了的衝擊,甚至覺得這樣一來,倒讓全球5億FB用戶也認識了Foursquare果然不出所料,事實上多得FB Place推出,連帶Foursquare的註冊人數也破了有史以來的紀錄,也多得其API,本來的Foursquare和Gowalla也可以開始在FB上提供服務。 生活中,我們很容易以眼下的得失來衡量好壞,結果有些人每天都為雞毛蒜皮事而樂而憂。以FS為例,FB規模雖大,它的相片藏量甚至甚至超越了Flickr,但若然FB Place的Check-in倒過來也可以在FS發佈,那麼FB的龐大,實際上只會幫助了Foursquare的成長。 再說,FB與用戶之間向來在私隱上有嚴重的分歧,再加上早著先機的Foursquare,據報已經距離發展出實際的優惠劵業務不遠矣。Foursquare的實力不但不會因為FB Place而往下,反而會因此而加速壯大。 禍兮福所倚,福兮禍所伏。意思是壞事可以引出好的结果,好事也可以引出壞的结果,而且交替無常。往後幾個月,相信是Foursquare的增長期,如果他們未能好好把握這段時間改善自身產品,禍兮福所倚,真正的大禍,說不定屆時才真正降臨呢! 《2010年8月21日刊於蘋果日報》 Continue reading »
陳志雲比梅鐸更聰明
早陣子,Rupert Murdock高調咁話,要收起集團旗下所有網站,一於唔比Google再index,勢要趕絕互聯網免費資訊咁話。 相信梅譯勢都估唔到,一個遠在亞洲既小島,竟然隱藏住一個比佢更高明既媒體鉅人。 呢位為港增光高人,就係我地既志雲大師! 強如梅鐸,面對互聯網新媒體既挑戰,先收購MySpace,嘗試融合新舊媒體業務。不得要領,退後一萬步,倒過來杯葛Google。其中的過程,不管攻或守,也是親自出手,親身試驗,未見成果,必先大掟銀彈。 反觀這邊廂,面對YouTube新媒體挑戰,TVB在志雲大師運籌帷握之下,由政府出手,一招加強互聯網上版權保障的修訂法例,不知不覺地,無需大師親自出手,先解決Google擁有的YouTube,從此不能再上載揶揄cctvb短片,後攻陷港打工仔至愛的社交網站Facebook,不得再分享宮心計精華片段,總之以後通通上tvb.com。 志雲大師棋高一著,擊倒美國傳媒大亨,為港人增光,呢一刻,我覺得比起東亞運更加傳奇! 大家有得睇好睇啦,好快就無得睇架啦! 順手睇埋 魔鬼在細節中的互聯網版權保障修訂法例 Continue reading »
認錯 – Windows 7 party
最初接到microsoft邀請的時候,便決定出席,相信會碰見到不少n年前做記者時候認識的朋友,結果出乎意料之外,碰見的老友比想像中還要多,由於人太多和時間所限,所以未能每一位老友都能詳談一番,請多多包涵。 出席活動的博客,根據慣例,大部分是電腦知識異常豐富的一群,依我估計,我們之中近三分一人(肯定高於正常比例)最常用的作業系統可能不是windows,反而是mac和linux的忠實fans。 我敢肯定,這三分一非windows用戶,對於過去的windows產品尤其vista必定有許多意見,無他,就像從前譚詠倫fans對張國榮不多不少總會有點意見。問題是,為什麼他們還肯出席windows 7的活動,看產品示範、替windows 7寫博文甚至承諾自發組織 “windows 7 party“? 不知怎的,我想起Randy Pausch 的 “When you see yourself doing something badly and nobody’s bothering to tell you anymore, that’s a very bad place to be. Your critics are your ones telling you they still love you and care.” 我們一直對vista耿耿於懷,大概是我們依然在意windows,因為我們沒有完全放棄它,還有期待,想看到windows 7有所改變,至少,我自己是這樣的。 本質上,windows 7就是一件「認錯」的產品,因為可以直接升級windows 7就等於承認vista的失敗。事實上不管對於品牌或產品,認錯可以產生強大的正能量。例如諾丁漢大學經濟學院最近一份研究指出,他們發現比起提供現金賠償的公司,多兩倍的顧客願意原諒一家簡單地說對不起的公司。「這可能是一句對不起觸動了顧客原諒的本能。」舉例說,microsoft如果在跟用戶溝通上亦能大膽地採取認錯態度,我絕對有理由相信,windows 7會得到的更多用戶社群的支持。 講到底,一件好產品的定義,畢竟就是「有人鐘意,有人討厭」。進入social media時代,人人都在互聯網上可以毫無保留地回復和釋放自我,反正是無論如何也擋不住反對的聲音,何不乾脆大方地接受和接納,承認自己的不足之處,並且從中學習成長? Continue reading »